今天和一位當年以74級分進入台大法律系的年輕人聊天,才知道讀法律系這麼慘!

1、每年台大畢業200個法律系學生,但只有6個人可以考取司法官。

2、考上司法官後,需要住宿洗腦2年,只有星期三、六可以外宿。

3、每年通過律師國考的有1千人,超過8百人成為流浪律師,有幸受聘進入事務所的月薪約3萬元。

4、台大老師經常宣講個人的法律哲學,而這些內容又經常與國考牴觸,所以想考司法官、律師必須另外再到高點大學(補習班)進修。

5、學習過程枯燥乏味。

6、台灣目前的司法系統仍然受到行政極大的干預,所以即使能夠進入司法體系,要不就是當個恐龍法官而不自覺,或者就是經常有出賣靈魂的感覺。

7、台灣每年讓這麼多精英無法發揮所長,一大堆聰明的頭腦在社會上胡思亂想,總有一天會造成台灣的災難。

8、如果真的要當律師,實際的方法是參加補習班2年的全修班,然後到法律系修20個必修學分,一樣能夠考律師(司法官我未詳問)。這樣可以免掉到大學去修一堆有的沒的。(本人不是補習業者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阿伯樂 的頭像
    阿伯樂

    不露の夜--Blue Page

    阿伯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